为推进2019年冬季清洁采暖工作,顺利完成清洁采暖目标,根据山东省冬季清洁供热计划和淄博市冬季清洁供热试点计划的要求,制定了该方案。下面跟随金旗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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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集中供热、燃气、电力、生物质优先”的原则,按照“负担得起的财政、可持续经营、居民负担得起”的思路,因地制宜地进行多元化改造。
二、任务目标
2019年,全市完成了149300项清洁供热任务,其中农村141000项,城乡8300项。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清洁供热。积极提升用户侧建筑的能源效率。到2019年底,将提高42300户(包括2018年14100户)和2.11亿平方米(2018年7000平方米)。
三、改造方式
(1)集中供热向农村延伸。以热电联产和工业余热为热源,结合集中供热区域的一体化和管网互联的规划建设,加快供热网络向农村地区的推广,实现管网区域的清洁供热。
(2)用煤气代替煤。充分发挥煤气壁挂炉加热稳定、可控、方便、有效的优点,继续实施煤气壁挂炉加热。
(3)用电代替煤。原则上,对不具备集中供热、煤气实施条件的农村居民和不适宜使用煤气的居民进行电煤置换改造。
(4)生物量。在生物质资源丰富的地区发展生物质供热。
(v)太阳能。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进行太阳能加热。
(6)建筑节能改造。根据当地情况,进行清洁采暖的用户采用内墙保温、外墙保温、天花板、走廊密封、门窗更换、保温门窗窗帘等。
四、补贴政策
对2019年冬季清洁供热改造任务中的用户或项目给予财政补贴。中央财政经费按照淄博市冬季清洁采暖试点城市实施计划确定的比例使用,其余资金由市、县按3:7比例分摊。
(1)集中供热向农村延伸
(一)热电联产、工业余热等供热网络延伸到建设区域以外使用散装煤取暖的农村地区的,应当按照每户供热面积60平方米的标准补贴配套费,超过60平方米的配套费用由用户承担。
2。对没有配套管道天然气的用户实行每户400元(8瓶液化石油气,50元/瓶)的补贴政策。
(二)气代煤
1.家庭用天然气代替煤炭将继续实施2017年补贴政策。
2。2018年继续实施集中换气煤补贴政策。
(三)电代煤
1.家用电而不是煤。继续实施2017年补贴政策。
二。集中电换煤。配套费按每户采暖面积60平方米标准补贴,超过60平方米的配套费由用户承担。
三。对没有配套管道天然气的用户实行每户400元(8瓶液化石油气,50元/瓶)的补贴政策。
(四)生物质取暖
1。生物质炉具补贴。按照炉灶购买价格的85%标准(每户最高3500元),超过补贴标准的费用由用户承担。具体办法由区县规定。
Two.Biomatsfuelsubsidy.生物质燃料供热补助费600元/吨,每户每年补助2吨。
(五)太阳能+取暖
1、家用太阳能采暖。采暖设备及安装(含后米线改造)按85%标准补助(每户补助最高5700元)。超过补贴标准的费用由用户承担。
采暖期按0.2元/千瓦时的标准补贴用户,最高补贴为每户每年6000千瓦小时(每户每年1200元),实际补贴低于6000千瓦时。
2。集中太阳能+供暖。配套费按每户采暖面积60平方米标准补贴,超过60平方米的配套费由用户承担。
三。对没有配套管道天然气的用户实行每户400元(8瓶液化石油气,50元/瓶)的补贴政策。
(6)提高建筑能效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提高建筑节能30%以上,建设节能减排工程。乌拉尔住房按每户不超过8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超出部分由用户承担。中央财政补贴3400元/户,其余资金按3:7比例按市、区分配。三年试点完成后,各级事业单位的比例和数额统一清算。具体办法由区、县制定。资金由镇(街)、村(居)统一组织,统筹使用。优先考虑电煤用户的差异化改造。
城市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按1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补贴,剩余部分由用户承担。其中,中央补助40元/平方米,其余资金由市、区、县按3:7的比例分摊。三年试点完成后,各级事业单位的比例和数额统一清算。
(七)延续运行费用补贴
为巩固改造成果,保障居民的负担能力,实现可持续经营,防止散煤复垦,原补贴政策自三年经营费用补贴期满后继续执行三年。
(八)落实峰谷电价政策
在继续落实家庭电替代煤电高峰、低谷电价政策的基础上,国家网络淄博供电公司积极采取措施,落实煤炭替代煤炭居民用电峰谷电价政策。
五、实施步骤
(1)编程。根据总量不变的要求,各区县合理确定清洁供热的改造模式,制定并完善冬季清洁供热实施方案。8月10日前,经市清洁供热建设促进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2)建设与实施。各区县应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施工推进计划,做好施工组织安排,督促供热、供气、供电等企业加大项目推进力度,确保工程的安全运行。格式化任务根据时间节点完成。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实施,应当按照淄博市实施和管理冬季清洁采暖节能工程的办法进行。
(3)设备采购及服务保证。为确保清洁供热用户的长期服务和安全管理,一是2017年和2018年招标确定的供热设备由各区县选定;二是根据新技术和新设备的要求招标;三是实施项目综合招标,引进综合服务商,做好项目运营、服务保障和安全管理等工作。各区县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方式,做好供热设备的选型、采购和服务保障工作。
(4)定时。各区和县将尽快开工,10月15日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在10月底完成加热设备调试,以满足交付和使用的条件。
6。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冬季的清洁和加热是长期促进的一项重要任务。市清洁供热建设推动办公室率先推进清洁供热工作,指导和督促各区县建立和完善清洁供热长效机制。各部门直属市政府,有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履行各自的职责,各自负责,组成一支联合工作队伍。
区县政府(含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下同)作为清洁供热的主体责任,应加强对清洁供热的组织领导,落实主要职责,全面负责项目推进、施工组织、质量安全。具体而言,在以下方面做好工作:
(1)加强政策宣传,深入推进清洁供热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发挥共青团、妇联等团体组织的作用,加强积极引导,宣传清洁采暖的优势,普及清洁采暖知识,发挥清洁采暖效果,增强公众的清洁采暖意识,制定清洁采暖政策,特别是补贴政策,安全燃气消费常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为工作推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能源供应。区县根据年度任务目标,组织供热、燃气、供电企业制定改造方案,加快中央供热管网向农村地区的扩建,扩大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加快配套电网改造。坚持气、电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气源和供电情况,科学推进气改煤、电改煤。煤气发生煤应当符合“第一手合同和改造后”的要求,并根据气源合同确定改造方案。
(三)推进多元化经营管理模式,确保长期服务。各区县应当按照“专业化服务”的原则,支持燃气企业、供热企业、综合服务提供商和承包能源管理经营者参与农村清洁供热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确保长期服务。各区、县应当与服务提供者签订服务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规定供暖方式、补贴方式、服务质量、价格标准和进出口机制。
(4)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各区县要加强清洁供热补助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及时拨付建设、设备购置和运行费用补助资金,严格禁止接受、挤占、挪用和虚假收取补贴资金。
(5)加强安全管理,保证运行安全。各区县要强化工作职责,切实抓好冬季清洁供热和安全工作。第一,充分发挥村级(住宅)燃气安全人员的日常巡查作用,帮助解决农村燃气安全使用问题。二是建立应急救援保障体系。组织供热、供气、供电等企业和消防部门建立联合服务联动机制,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习,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第三,严格问责。安全监督工作不到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通过通报、面谈等方式进行监督。
(6)完善促进工作的机制,确保取得有效成果。各区县要定期开展家庭调查,及时了解群众需求和供热效果,优化和完善供热方案,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同度。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和推进机制,确保转变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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